直播是不是网络乞丐 大多数主播都是网络乞丐

感谢邀请 。
为什么有人说主播是网络乞丐?
哎,究竟还是有人说 。
【直播是不是网络乞丐 大多数主播都是网络乞丐】虽然到现在我还没有听说过这么戏称主播的,听起来感觉有点惊讶 。但是既然他们说了,我倒也是愿意跟大家一起分析 , 他们为何这样称呼主播 。
乞丐先从何谓乞丐入手 。
按现代定义乞丐是一种职业 , 也就是以乞讨为生的人 。但这种“职业”通常在社会制度上均没有强硬律法保护的允诺,只是从人性的角度获得的同情心和施舍些剩余而已 。
通常在民间,我们称呼乞讨为生的人是要饭的,或者是叫花子 。而反衬一下施舍的人们,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心生同情的念头,会向乞丐抛送一些自己富裕的零钱或者剩饭剩菜等多余物品 。所以,乞丐的道具除了身上的衣衫褴褛 , 和一只破了角的碗,还有一根打狗棒就够了 。
由于在乞丐的人群中并非全都是因为掘尽了付出劳动以获得报酬的机会和渠道,才为生存和生活所迫被逼无奈走上乞丐道路的,因此,多数人虽然也如此这般赐予剩余钱物,通常也就是以打发要饭的心态居多 。也就是说,行乞丐的这样一群人和事物,其内外因素多重而且复杂 , 更是非议较多的事件 。
如此看来 , 如果说乞丐是一种职业,那他们营业的地点应该是在街道、民宅聚集的路边,等人群密集便于行乞成功,或者满足收益效率比较高些的地方,只是无固定场所、流浪街头者居多 。
历史上,无论什么样的执政主体都不希望自己的天下有太多的乞丐存在 。于是,过去是“粥厂”,现代是“收容所”等一些做法,是应付减少乞丐流浪现象的手段 。
主播现在回头看主播是否与上面乞丐的定义、描述以及特点等有相类似的地方 。经过比对,我们可以发现,主播对比乞丐有以下本质上的不同点 。
主播是:
依据法规,严格以实名注册登记的,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职业
在不同平台上是有固定网络IP的 , 相当于有固定营业场所
营运主播收入必须是靠付出劳动所得
政府不会对主播这个职业进行施舍救济、收容的
那么,为何有人将主播比作乞丐并称呼他们是网络乞丐的呢?
我想,缘由最初主播换取报酬的几种形式引起的吧 。
人们已经习惯了以货币交换物品的商业交易模式,忽然来了要将网络上的节目、创意、才艺等这些称不上物品的虚拟东西 , 实打实的用自己兜儿里的钱货币来交换,就觉得很吃亏,感觉出卖这些的主播是在“空手套白狼” , 人们认为的是,因为没有价值尺度了,货币交换就实现不了 。
当初多数相关运营平台在制定这类交易形式的就是,本着你们就“看着给吧”的心态 , 编制了送虚拟礼物的形式进行交换,而且,也是看心情给,给多给少都不打紧,或者干脆不给白看也行 。
这一点,跟人们对乞丐同情的心态像极了 。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达 , 网络营运当中的劳动逐渐可以价值化、尺度化了,也就渐渐体现了标尺的长短来 。于是,最近各个平台上都逐渐淡化了礼物交换作品的交易形式 。今后 , 如果有了更明确的价格标准,网络创作活动尤其是主播的劳动所得,将跟普通商业交易的形式比较 , 就不会有差距了 。
综上分析,叫主播是网络乞丐的原因,很明显就是人们头脑当中的固有观念在作怪 。由于人们尚不清晰网络活动的本质 , 抑或接触网络活动稀少,就个别形式对号入座,仅凭自己头脑当中对乞丐的印象进行比对 , 便产生了网络主播与街头流浪的叫花子要饭的样子,跟乞丐没什么两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