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七品知县的权力有多大( 二 )


三班六房
除了佐贰官和属官以外 , 县衙下辖日常办公之三班六房: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皂、壮、快三班 。
六房,对应朝廷六部,乃系县衙的直属组织机构 , “附于州县公堂之左右” 。县衙六房,设置书吏一名,并可根据具体情况 , 自行招募助手协助办公 。书吏,可有上级政府委派,也可由知县自行招募 。
三班,分为负责县太爷升堂审案时的站班、行刑等事的皂班,也就是影视剧中常见 , 高喊“威武”,负责打板子的两排衙役;负责力差、催科、征比等工作的壮班,基本类似于现今税务部门的执法人员;负责缉奸捕盗、破案、解囚、捉拿犯人等工作的快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捕快 。
清代县衙,在知县的领导下,机构设置复杂、系统;官员配给众多、全面 , 相较于治理国家的朝廷而言,丝毫不差 。知县,作为县级政权的最高行政长官 , 主抓全面、领导一切,权力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