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分家产( 二 )


有些家里有底气,又舍不得女儿在婆家被欺负的,免不了嫁妆给的丰厚一点,但即使给的再多也不会将家底掏空 , 这些都是嫁妆,不是分家 。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两人私奔,卓王孙心生恼怒 , 一气之下一点嫁妆也不给卓文君,后来还是见女儿过的实在辛苦,到底狠不下心 , 这才将应给的嫁妆给了 。
《水东日记》记载,公元1260年,一个中产阶层家族的嫁女陪嫁标准 , "奁租一百亩,奁具一十万贯,十七界 。"
(四)丈夫去世 , 妻子可继承小部分家产丈夫去世后,妻子是没有资格继承家里的财产的,《实政录》中这样记载:
如果家里的大家长去世了 , 留下妻子和儿子,那么丈夫的全部家产由儿子继承,在儿子还没有长成之前,家产交由妻子打理 。
如果没有留下亲子,但在丈夫生前由养子的 , 只能继承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其余财产必须分给丈夫的子侄 。
如果亲子养子都没有,但是还有女儿的话 , 也只能继承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其余交给和丈夫血缘亲近的叔伯子侄 。
既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的,为了保证丈夫去世后妻子的日常生活 , 可以继承两百亩田产,田产是租是卖都由她做主,别人无权插手,但如果这位妻子决定要改嫁他人,那么这两百亩田产是不能带走的,必须归还给宗族 。
【古人如何分家产】所以,唯有亲子在 , 丈夫的全部财产才能留下,不然必定要拿出一部分交由叔伯子侄,至于女儿 , 在财产继承上地位如同养子 。可以看出古人重视亲戚血缘关系,宗族的力量强大,地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