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狼列为国家二级豹升为国家一级

狼列为国家二级 豺升为国家一级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李晨赫)采访人员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获悉 , 经国务院批准 , 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 。
同原《名录》相比,新《名录》将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 。其中,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 。
同原《名录》相比,新《名录》还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 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 , 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 。
在管理体制上 , 上述物种中 , 686种按陆生野生动物由林草部门管理,294种和8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在《名录》中加“*”标注 。
据悉,我国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仅脊椎动物就达7300种 , 其中大熊猫、华南虎、金丝猴、长江江豚、朱鹮、大鲵等许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我国所特有 。为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1月14日首次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 , 对强化物种拯救保护、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贸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
然而,《名录》发布至今32年,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 , 没有进行系统更新 。在这一期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不仅十分必要 , 且极为迫切 。
【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狼列为国家二级豹升为国家一级】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原林业局和农业部就启动了《名录》调整工作,通过广泛收集资源数据,对重点物种开展资源调查,多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评估、研讨、论证 , 并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最终《名录》调整方案报审稿,并获国务院批准 。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