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欧盟自由迁移法案规定( 三 )


(24)因此 , 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东道国的融合程度越高 , 应防止驱逐的程度就越高 。 仅在有必要的公共安全理由的特殊情况下 , 才应对在东道国领土上居住多年的联盟公民采取驱逐措施 , 特别是当他们出生并在其整个地方居住期间生活 。 此外 , 这种特殊情况也应适用于根据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对未成年人采取的驱逐措施 , 以保护其与家人的联系 。
(25)还应详细规定程序性保障措施 , 以确保在拒绝公民入境或居住在另一成员国的情况下 , 能够高度保护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权利 , 并维护他们的权利 。 原则是当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必须适当地合理化 。

(26)在任何情况下 , 都应向被拒绝准予进入或居住在另一个会员国的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司法补救程序 。
(27)根据法院的判例法 , 禁止成员国发布命令 , 将本指令所涵盖的终身人员排除在其领土之外 , 而被排除在成员国领土之外的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权利在合理的期限后提交新的申请 , 并且无论如何都应在执行最终排除令后的三年内进行确认 。
(28)为了防止滥用权利或欺诈 , 特别是为了方便享有通行自由和居住权而缔结的便利婚姻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关系 , 会员国应有可能采取必要措施 。

(29)该指令不应影响更有利的国家规定 。
(30)为了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自由流动和居住权的行使 , 委员会应编写一份报告 , 以评估为此目的提出任何必要建议的机会 , 特别是延长期限无条件居住 。
(31)该指令尊重基本权利和自由 , 并遵守特别是《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所承认的原则 。 根据《宪章》中禁止歧视的规定 , 成员国应在不因性别 , 种族 , 肤色 , 种族或社会出身 , 遗传特征 , 语言 , 宗教或信仰 , 政治或其他见解 , 少数族裔成员 , 财产 , 出生 , 残疾 , 年龄或性取向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指令2004/38 / EC
2004年4月29日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在修订第1612/68号法规(EEC)并废除第64/221 / EEC , 68/360 / EEC , 72 /号指令的成员国领土内自由移动和居住194 / EEC , 73/148 / EEC , 75/34 / EEC , 75/35 / EEC , 90/364 / EEC , 90/365 / EEC和93/96 / EEC
(与EEA相关的文字)
该指令规定:
(a)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会员国领土内行使自由流动和居住权的条件;
(b)联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会员国领土上的永久居留权;
【衬衫|欧盟自由迁移法案规定】(C)基于公共政策 , 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对(a)和(b)中规定的权利施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