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炎继位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

李炎继位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今天历史资料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
其最突出的表现是,以严刑峻法为中心,对贪污、腐化等丑恶现象进行严惩,并且在会昌四年对冗官进行了裁减 。会昌四年(844年) , 李炎听从李德裕之言,一下裁掉官吏2000多人 。

李炎继位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

文章插图
李炎立法极其严峻,尤其对官吏贪赃枉法的惩治 , 更是从重从严,绝不姑息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贪污纳贿乃官僚队伍腐败现象中最为人们痛恨的行为 。开成五年(840年)正月 , 李炎在即位赦文中宣布:“在开成五年二月八日之前,除了十恶不赦、背叛国家、故意杀人、官员贪赃枉法,这些人不予释放,其他罪犯不管罪行轻重,全部释放 。”李德裕入相后,肃贪廉政建设就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展开了 。

李炎继位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

文章插图
【李炎继位后,在政治上做了哪些改革?】会昌元年(841年)正月,李炎下诏:“朝廷刑罚,理当一视同仁,官吏贪赃枉法,不应该有特殊待遇,内外文武官如果收入脏物丝绢三十匹 , 全部处以极刑 。”二月二十六日再次下敕,对官吏贪污满千钱的,即处以死刑 。这样以诏敕的形式,规定严惩贪污的标准,不难看出武宗君相对廉政建设的决心 。考诸史籍,会昌一朝对官吏贪污的惩治,始终没有放松,而是一贯严惩不贷 , 保持肃贪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会昌二年(842年)四月,李炎加尊号后,又宣布大赦,但仍将“官典犯赃”与十恶、叛逆、故意杀人等罪行并列,不在赦宥之限 。会昌五年(845年)正月 , 再次大赦,但对官吏犯赃依然不予宽宥,并说,“除去恶人,进贤纳士 , 将命令执行起来,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与罪犯,这好比天降神灵,廉政建设也有所成效” 。显然是对会昌年间严惩贪官政策的肯定和自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