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 表见代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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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表见代理可分为以下三类:
1、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2、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
3、有代理权尚未终止的表象的表见代理 。
表见代理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1、被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向第三人表示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
2、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但尚未收回代理证书;
3、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代理关系终止的事实,并收回代理人持有的代理证书;
4、行为人的外观表象足以使第三人认为其是有代理权而与之交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排名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 表见代理相关法律规定

文章插图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也是无权代理,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的安全,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
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法律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表见代理问题,对自己,他人及社会的利益负责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
构成要件
根据上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排名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 。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 。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 。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 。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 。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规定,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