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吏部四司,明代四老官

典史 , 未入流,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治安的属官 。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朝廷命官” , 在巡捕衙办公,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 。由于位居县令、县丞、主簿之后 , 被称为百姓俗称为“四爷” 。
【明代吏部四司,明代四老官】 典史不能处理诉讼案件,但县令不在时可以临时代管 。典史最多的工作是抓捕犯人,一般从县太爷处获得火签,前往缉拿 。
典史之中有不少利用职务便利 , 扣押良民百姓,索要钱财者 。
典史中亦有佼佼者,如明朝曹鼐 , 原为训导,后为典史,后再次中举,后中状元,位居吏部侍郎 。
明史为其立传,摘录如下:
曹鼐,字万钟,宁晋人 。少时豪爽而有大志 , 侍奉继母很孝顺,因此而闻名 。宣德初年,他由举人被授予代州训导,曹鼐请授予别的职务,于是改任为泰和县典史 。七年(1432),他督工匠到京师,上疏请求入闱考试,结果他又考中顺天府乡试 。第二年,他考中进士一甲第一名,皇上在礼部赐宴招待他 。进士受宴于礼部,即从曹鼐开始 。曹鼐进入翰林院,任修撰 。正统元年(1436),他充任讲经筵讲官 。《宣宗实录》编成,曹鼐升为侍讲,赐给三品章服 。五年,因杨荣、杨士奇的推荐 , 他入文渊阁当值,参预机务 。曹鼐为人内刚而外和,通达政体 。杨荣死后,杨士奇常常生病,不能理事 , 内阁事务多由曹鼐决定 。皇上认为他贤,升他为翰林学士 。十年,进升为吏部左侍郎兼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