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超期向监管备案 山西古交农商行被罚28.55万元

8月1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超期向“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等,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28.55万元 。
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1、临时存款账户到期后未销户,且未报送销户资料;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超期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撤销后未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超期向监管备案 山西古交农商行被罚28.55万元】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超期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