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网红路牌”涉嫌违规被拆除( 二 )


8月20日,北青报采访人员从附近商家处了解到,此前确实有不少人到上述烧烤店门口的网红路牌处拍照打卡,但涉事路牌几天前已被城管部门拆除 。
北青报采访人员搜索发现,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包括上海高科西路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湖北咸宁咸安区咸宁大道竹山里某餐饮店门口的“我在咸宁很想你”,十堰茅箭区民和冬路“我在十堰很想你”,宁波星悦中心的“等夏天的风 等宁波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广西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柳州柳北区广场路附近“我在柳州好想你”等网红路牌 。
另据了解,在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时,设置在南宁市内街文化创意园内、内容同样为“我在南宁很想你”的另一块网红路牌并未被拆除,该路牌是由商业区自行管理的 。南精江宁区佘村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 。
提醒
【多地“网红路牌”涉嫌违规被拆除】未经审批私设路牌属违规
网红路牌虽受欢迎,但设立路牌需符合相关法规 。据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
“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对社会造成误导 。”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 。“我在咸宁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咸宁”等路牌,这样以假乱真的路牌设置很不严肃,作为个人不能随便定制路牌,目前,这些路牌均已被撤走 。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网红路牌,安徽合肥蜀山区城管局市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这类路牌设置在商业街区内,由市容环卫科、属地街道和商业街物业等多方进行综合管理 。如果在城市道路旁私设路牌,则是违规行为 。城管部门会对此类设置在道路上的“山寨路牌”进行没收和责令拆除 。“如果有损坏路面或绿化带的情况,我们会按照属地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当发现有不按规定设立,或者私自设立路牌的情况,我们会拍照留证,并联系当地属地城管部门进行拆除,并进行相应惩罚 。”
宁波、十堰、腾冲市民政局也均发出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私设未经审批的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 。
文/本报采访人员 戴幼卿 实习生 何子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