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天撑伞防走光,女员工被开除!法院判决揭秘

18天撑伞防走光,女员工被开除!法院判决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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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天撑伞防走光,女员工被开除!法院判决揭秘


王小妮 , 在深圳某公司工作的女员工 , 因为担心在工作场所走光 , 采取了一种非常规的方式——用两把伞遮挡工位上方的摄像头 , 结果连续18天这样做后被公司开除 。 她认为公司安装的高清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 , 尤其是在其所处位置易于暴露身体的情况下 。 而公司方面则认为 , 王小妮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基本行为准则 , 影响公司的正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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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沟通和书面警告无效后 , 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解除了与王小妮的劳动合同 。 面对被开除的现实 , 王小妮选择诉诸法律手段 ,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合计33万余元 。 然而 , 法院并没有支持她的诉求 。 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赔偿金请求 , 王小妮不服提起上诉 。 在二审过程中 , 法院指出公司安装监控摄像头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 且并未侵犯个人隐私 。 尽管王小妮坚持自己的立场 , 但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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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心这样的判决 , 王小妮继续向高院申请再审 。 但是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 公司的举措合理 , 且王小妮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遭受侵害 , 因此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 这一系列官司的败诉 , 引发了人们对职场性骚扰保护措施及性别平等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 专家表示 , 为防止职场性骚扰的发生 , 需要社会各界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和法律宣传 , 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 , 同时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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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天撑伞防走光,女员工被开除!法院判决揭秘】王小妮的案件虽然以败诉告终 , 但却再次提醒人们注意职场中女性权益的保护 。 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 , 也应当寻求适当的方式提出异议 , 并遵循单位的规章制度 。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 也需在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同时 , 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 , 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且平等的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