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艾滋病 职工体检艾滋病( 二 )


双方签订了4期劳动合同 , 每期均为一年 , 较近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至去年8月31日2015年 , 周某报考了原单位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顺利通过 , 但在体检过程中检查出HIV抗体Y性被告单位据此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 。
这个属于犯罪性质的案件 , 属于非法采供血罪 , 因为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 ,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 处五年以下***或者 。
【职工艾滋病 职工体检艾滋病】做艾滋病毒检查完全是根据个人自愿原则 , 不是采取强制执行只有个别特殊岗位或医院病人手术需要筛查至于有的单位要做艾滋病筛查也是出于关心职工健康的考虑但是强制检查显然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