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工资( 四 )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收费吗?
回答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工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四、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问题,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如何处理?
回答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
劳动法规的注意事项
1.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
2.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
(3)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
(4)有向人民***提***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5)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
(6)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
3.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1)应当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
(2)应当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
(3)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
(4)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
(5)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 。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 。
7.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员告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后,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时,当事人应当理性并明确地回答自身是否愿意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均表示愿意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仲裁员首先会 要求双方明确调解的方案,再从中找出差距与症结所在,然后采取双方在场或各方单独洽谈的方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
8.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将当庭送达《仲裁调解书》,该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将当庭裁决或择日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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