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律咨询 学生法律咨询室

今天给各位分享学生法律咨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学生法律咨询室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关于学生的一些法律知识咨询?学生主要了解两个方面,一个是权利,另一个是义务 。其实,就是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
1、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获得社会保障权等 。重点要掌握生命健康权的有关内容,珍爱生命,自强自立 。
2、公民要履行哪些义务,如遵纪守法等 。重点掌握与生命健康权有关的义务,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 。
3、明确权利要依法行使,义务务必履行 。
4、主要学习的科目: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较高***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 。看到这个问题,我难免会想到那些就在我身边的小朋友们,他们对法律知识到底了解多少呢,如果对这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一无所知,万一被侵权了,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因而,帮助并引起孩子们对法律知识的重视是我们这些成年懂事者的一份责任 。
在校学生的法律咨询《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根据该条文,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学生应当负有过错责任 。也就是说,学校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只要是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任何合同要赋有法律效力,前提之一便是合乎法律规定 。对于学校的这个规定,意图在于免去法定义务,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这种条文在法律上会被认定无效,即使签字,也不能免除校方的赔偿责任,这点你可以放心 。
关于这个告知书,我觉得你较好还是应当去找校方反映你的看法,告诉他们其中的道理,望他们能删去该条款 。如果校方不同意,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制止类似条款,让各位家长能放心 。
较后还要再次强调一下,即使您签了,真正发生***的时候,该条款也会因为违法而无效,不会因为你签字而有影响,所以不用太过担心~~
以下是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哪里可以免费法律咨询?排名,各地的司法局都有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在网上也可以找到一些个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但是不确保咨询效果
第三,一些法学院有法律援助中心,有在学学生或者助教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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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我是学生,想找律师,请问哪里能找到免费的律师帮助学生呢?你的情况无法获得免费律师服务 。一、案情不复杂 。二、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很显然你没有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这里指中介)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这里就是指你们)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显然你们是违约方,定金是不返还的 。合同法里没有意向金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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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