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一听此言”中“此言”指的是对方上一句说的话 , 因为“此”就表示“这”的意思 , “言”就是指“话”的意思 , 所以“此言”就是“这句话”的意思 , 也就是说对方说的上句话 。
法律分析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条例的法律体系属于行政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 。
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以法律形式进行明确规定 , 有利于建立系统的全链条的疫苗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 2005年国家出台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 , 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 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 并如实记录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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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根据知情同意免费接种应接尽接的原则 , 不分区域不分户籍不分单位 , 均可进行预约接种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 。
使用计划应当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十条 采购疫苗 , 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第十一条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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