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 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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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有哪些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 。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按照合同签订形式分为自由分包,指定分包和独立分包 。劳务分包方式指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1、自带劳务承包是指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 。2、零散的劳务承包 。指企业临时雇用,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是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包劳务作业 。
工程分包的规定法律分析: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分包工程的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 。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 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建筑工程分包有什么法律规定么一、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如下:
我们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1、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2、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
3、根据工程分包常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4、根据工程分包常识,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