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法律 护士法律法规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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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护士法律 护士法律法规题库及答案】法律分析:护士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一、《护士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3年03月26日颁布的法令,该规定1994年01月01日正式实施 。
二、《护士条例》是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国务院于2008年1月31日发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时间:2004年8月28日;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时间:2004年12月1日 。
法律依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三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
第四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
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什么?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其是由卫生部1993年03月26日颁布,1994年01月01日实施 。
内容包括总则,考试,注册,执业,罚则,附则 。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 。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
扩展资料: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
涉及的行政法规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 。
部门规章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诊疗科目名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