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老舍笔下的婚姻现实:婚姻的尽头不是离,而是貌合神离
每个年代都有婚姻的困惑与苦恼,老舍在上世纪30年代写下了小说《离婚》,当时的中国,正在上演历史上第一次离婚潮。
那时,大量的年轻人刚接受过五四运动新思想的洗礼,开始崇尚“自由恋爱”,决心与包办式婚姻决裂,于是就有了报纸上“民间离婚一事,日胜一日”的报道。
小说情节也不复杂,写的是北平财政所的一些小公务员鸡零狗碎的生活。其中有一位老李,就仿佛是五四运动后知识分子代表,困在貌合神离的婚姻中煎熬着凑合着。
没离婚,但婚姻已经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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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从嫌弃对方开始
虽然在北平这个小小的政府机关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叫嚣着“离婚”,但真正想离婚的只有一个人:老李。
老李其实一点也不老,还不到30岁,他愈发觉得,自己的婚姻从“根儿”上就是错误。
老李的婚姻是一场包办婚姻,当时的“老李”还是“小李”,十里八乡都知道他会读书,称呼他不唤名字,只尊称“学生”。
象牙塔中的小李是天之骄子,自信拥有改变时代的力量,自然也能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乡下妻子改造成仙女,于是草草结婚。
知识改变了老李的命运,让他从乡村做题家混到了京城“衙门”,开了眼界、长了见识,于是心生另一种精神渴望:
“我并不想尝尝恋爱的滋味,我要追求的是诗意。家庭、社会、国家、世界,都是脚踏实地的,没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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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的“老李”实在太多了,朱安之于鲁迅,张幼仪之于徐志摩,张琼华之于郭沫若……
老李绝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中年得意后嫌弃糟糠之妻的男人。
老李没能改变妻子,妻子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裹脚妇女,她讲话大声让他烦,她不懂沏茶的礼数让他烦,她欣赏不来北平的美让他烦。
她哪懂得什么诗意和浪漫,整天就知道给孩子做饭。
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曾说:“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切要记得,这个世界上的人并非都具备你禀有的条件。”
老李在嫌弃中全然忘了,自己也是一个北漂的乡下人,只不过读了些书,受了些教育,便转身成了高尚的知识分子。
而知识分子心中,代表“诗意”的女子,应该是“一个还未被实际教坏,情热像一首诗,贞纯像个天使。”
比如隔壁邻居马太太。
马太太是城里人,年轻漂亮,安静优雅。最重要的是,她和马先生是“自由恋爱”,私奔结婚,在老李心中,便多了一层新时代女性的“独立”和“孤勇”。
其实妻子真的有那么不堪吗?显然不是,李太太并不难看,脸上挺干净,眉眼也齐整,说话还算得体。
可男人心中一旦出现了嫌弃,同样的发型,在老婆身上就是“三十多岁梳哪门子小辫子”,而在马太太身上便是“轻俏、活泼、独立、俊秀”。
尤其是当老李发现,马先生常年有家不归在外面鬼混时,看马太太的眼神,更多了一层惺惺相惜:她在婚姻中的苦闷,不正是我在婚姻中的挣扎吗?
老李心中的“诗意”被点燃了。
什么门当户对,什么三观不合,男人一得意,婚姻就有问题,我们的老李精神出轨了,越是对那边心中荡漾,越是对这边心烦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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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了,“诗意”妥协于苟且
老李想离婚,可是他自己也知道,离婚是不可能的。
首先过不了的是父母这关,乡下的老父老母不容易,怎么能为了自私的欢愉伤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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