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服务期 劳动合同服务期

1、服务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在用人单位出资 , 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用人单位为劳动;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 。

合同服务期 劳动合同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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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在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服务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服务期的影响 , 劳动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 , 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合同中应有规定期限的条款 , 若没有规定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明确必要的期限时,合同不能成立就具体的劳动合同而言,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协商合同期限“服务期”,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 。
3、有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出资培训或其他特殊待遇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此之前或之后与员工作出服务期约定因此服务期可能小于合同期,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服务期法律是有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法律分析时间长短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 , 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的期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 。
4、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时候,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虽然劳动合同与服务期协议存在很大的区别 , 但二者也存在密切的联系,服务期协议的存在依赖与劳动合同的存在,没有劳动合同一定没有服务期协议 , 有服务器协议一定有劳动合同的存在,但有劳动合同不一定有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解除;二服务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在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
5、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初次合同期限是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期限,就是几年期的合同 , 有一年三年五年等等,就是每几年签一次的意思1动合同期限 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服务期限通常以5年期居多,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在服务期协议中一般都附有确定的违约数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 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服务期”,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特殊待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特定劳动的特定期间但是服务期可以约定多长时间,对此法律并无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劳动;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是同一法律概念 ,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的因劳动者获得特殊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 , 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一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