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合同 隐名合同 合同相对性( 二 )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 , 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 , 如电器产品的代理商制度 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隐名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隐名代理的 , 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的后果不是直接归 。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 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 。
【隐名合同 隐名合同 合同相对性】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