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的抗辩权
事实的抗辩权的定义如下: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
抗辩权和辩护权之间的关系和法律依据是什么抗辩与抗辩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提出的一种防御方法,是指当事人通过主张与对方的主张事实所不同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以排斥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的行为 。而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 , 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放弃抗辩权什么意思抗辩
字面意义就是抗击而辩解 。法律意义上的抗辩,则是抗击对方 , 提出辩解与说明 。
一般有以下三种解释:拒绝责难,进行争辩;不接受责难而提出辩护;在法庭上被告对原告的告诉提出的答辩 。
【什么是事实的抗辩权,抗辩权和辩护权之间的关系和法律依据是什么】比方说,在法庭上,到被告答辩的时候,其就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依据自己的证据进行反驳和辩护,即为抗辩 。
抗辩权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比方说,主张合同未成立,因而对方不享有合同债权的抗辩;主张自己未侵权 , 因而对方不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抗辩 。

文章插图
拓展资料:
1、民法上的抗辩权很多 , 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 。
2、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 , 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 , 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
参考资料:
法律中抗辩是什么意思抗辩,就其字面意义而言,就是对抗并说明对抗之理由 。法律意义上的抗辩,则是对抗权利人的履行请求并说明理由 。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 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
构成要件抗辩:
即主张本案事实不符合该“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 。
如经审查认为抗辩理由成立,法庭将认定本案不适用该“法律规范”,作出原告败诉、被告胜诉的判决 。
注:(示例)
1、在过错侵权诉讼中主张“无过错”、主张“不存在因果关系”、主张“无损害后果”等;
2、在侵犯名誉权诉讼中,主张“内容真实”、主张“未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
3、在请求双倍赔偿的诉讼中,主张“不构成欺诈行为”;
4、在产品责任诉讼中 , 主张“产品无缺陷”等 。
免责抗辩和减责抗辩:
即主张被告有“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理由 。属于如果抗辩成功,法庭将判决免除或者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
注:
1、“免责抗辩”:“诉讼时效抗辩”、“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不可抗力抗辩”、“合同免责条款抗辩”及“法定免责事由抗辩”等 。
2、“减责抗辩”:“受害人有过失的抗辩”、“监护人有过失的抗辩”、“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损失扩大的抗辩”及“不可预见的抗辩”等 。
注意事项
1、主张“适用范围抗辩”和“构成要件抗辩” , 是以“事实”作为“抗辩理由”,法庭有主动审查的义务,即使被告未主张“适用范围抗辩”、“构成要件抗辩”,法庭亦应主动审查本案是否符合该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否具备该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 。
2、主张“免责抗辩”和“减责抗辩”,则是用另一个“法律规范”作为“抗辩理由”,法庭无主动审查义务 , 如被告未予主张,法庭将视为“放弃权利”而不予审查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 , 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 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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