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人员变更申请怎么写

1.户口本申请变更理由怎么写户口本申请变更理由 , 如名字错误、性别错误或者其他信息错误等 。变更户口本信息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 , 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 , 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 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2.变更户口簿姓名的申请信怎么写确实能改 , 先去公安局把户口本改了 。
再拿户口本去从办 。钱要看具体的地方 。
应该是地方不一样钱也不一样的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 , 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 。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 , 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 , 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 。(1)姓名变更 。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 , 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 , 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
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 , 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 , 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 , 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
(2)出生日期的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 , 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 , 经民警调查属实后 , 经批准方能变更 。
(3)民族成份变更 。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
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 , 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 , 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 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 。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 , 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 , 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 , 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 , 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 , 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 。
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 , 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 , 成年人不应改 变 , 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 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 , 当然要带户口簿 。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 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 , 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
具体的你最好可以去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咨询一下 。办理户口登记和申领身份证的有关规定 1.公安派出所受理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江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转非”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1)户口迁移:本市县(区)直系亲属同类性质户口迁移 , 迁出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 迁入凭迁出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房产证明办理;跨市县(区)户口迁移 , 迁出凭《居民户口簿》和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 迁入凭迁出地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和本市县(区)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