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计划怎么写

1.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怎么写1、封面
“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名称一致 , 并写全称 。
“起止时间”:指项目自申请立项至结题验收的起止时间 , 按“****年**月—****年**月”的格式填写 。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直接参与研究的项目组负责人员 。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根据科技厅确定的该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填写 , 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承担单位为民营企业或确无主管部门 , 可不填写此项 。
“承担单位”:项目的组织、主持或牵头单位 , 必须填写全称 , 并与单位公章以及项目立项建议、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
2、项目预算表和预算科目
项目预算总表的各项数据必须与项目合同(任务)书完全一致 , 各预算科目预算明细表均须详细填写 , 科目内各项支出的计算依据、方法、用途以及与项目实施的关系 , 必须详加说明 , 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
(1)劳务费: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指参加项目研究但在所在单位和所在岗位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 , 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劳务费不得在科技项目资金中列支 。列入的人员要与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参加人员(数)一致 。
(2)设备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 , 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 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科技项目资金所购置和试制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含样机)需单独列出 。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优先通过协作共用的方式解决 , 如确需购买 , 由省科技厅批准 。
(3)能源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一次购置但可重复使用(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下)且单台价值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各类仪器设备 , 在能源材料费项下列支 。
(4)试验外协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或带料加工费用及因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 。发生试验外协费超过该项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20%或单项外协费超过1万元(包括1万元)时 , 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
(5)租赁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租赁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
(6)信息费: 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检索费、著作出版印刷费、论文版面费、数据调查费、上机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
(7)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 , 为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出境(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列支 。
(8)会议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
(9)管理费:指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及受托管理单位为组织管理科技项目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及受托管理单位所提取的管理费一般不得超过科技项目财政拨款额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