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抄税发票丢失证明单联络函怎么写

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说明怎么写原发布者:chengyu2340299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NO.注:本证明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销售方留存;第三联,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使用说明一、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设置 。二、本表由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 。三、填表说明:(一)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名称:均按一般纳税人的全称填写;(二)销售方和购买方的税务登记代码:均按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填写;(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均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开具的内容填写;(四)报税及纳税申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税及申报的时间情况填写 。四、本表一式三份,销售方、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销售方各存留一份 。注释:一、文书设立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
2.发票丢失证明怎么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NO.
销货单位 单位名称(全称)税务登记证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 单价 数量 货款 税额
销货单位签章 申请开 具的理由:签章经办人 : 年 月 日
销货方主管国税机关签章审批 意见:经办 人: 签章年 月 日备注购货单位 单位名称(全称)税务登记号注: 本证明单一式三份,第一联,销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留存,第二联,交销货方单位,第三联,购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留存
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怎么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税务机关受理销售方申请后,根据其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2份
购买方出具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税务局受理审核
(1)审核《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填写的是否完整准确;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对应内容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
2.核准
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4.已抄税证明怎么办理已抄报税证明
XX税务局:
我司XXXXX(你们公司的情况介绍) 。
我司于X月X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X张,发票号码为:XXXXXXXXX,票面金额XXXXX元,于X年X月交给XX公司 。我司也于X月进行抄报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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