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轮流抚养怎么写( 五 )


有特殊情况的 ,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 , 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 ,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
但经查实 , 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 , 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 , 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 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 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 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 , 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 , 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 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 , 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 ,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 , 对方未表示反对 , 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 , 离婚后 , 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 , 对方始终反对的 , 离婚后 , 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15、离婚后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 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 , 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 应予准许 。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 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 , 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 。
4.离婚孩子能轮流抚养么 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双方离婚后 , 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 , 可以协商轮流抚养 。
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人都会有一个先入抄为主的答案:那就是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单一一方 , 但实际上 , 在抚养权问题方面 , 双方是可以轮流或共同抚养孩子的双袭方离婚后 , 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 , 可以协商轮流抚养 。根据《婚姻法》2113第三十六条规定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5261 。
同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4102益的前提下 ,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 可予准许 。但是 , 在对孩子抚养权商议问题上 , 要本着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一原则 , 切莫因为个人意1653愿 , 伤害了孩子的 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