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论文怎么写( 二 )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 , 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 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 , 则应相应调整折旧年限;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 , 则应相应改变折旧方法 。制度规定 , 企业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 并根据科技发展 , 环境及其他因素 , 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 , 按照管理权恨 , 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 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 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
同时 ,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 同时 , 备置于企业所在地 , 以供股东等有关各方查阅 。企业已经确定并对报送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 ,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需变更 , 仍应按有关程序 , 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 关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
制度规定 , 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 , 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实际计提时 ,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 , 当月不提折旧 , 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 当月仍提折旧 , 从下月起停止计提 。
除下列情形外 , 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 。另外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 , 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 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 , 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 , 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 同时调整计提的折旧额 。
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 应按该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后的帐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 对以前计提的折旧不作调整 。如果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 不再计提折旧 。
当企业提取及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 , 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就需要在资产净值的基础上 , 考虑减值准备进行调整计算净额 。应视为取得新的固定资产 , 重新确定该固定资产的原值 , 重新估计尚可使用年限 , 确定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 开始新一轮的折旧计算 。
二、固定资产折旧以原始价值计算的弊端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 一般以原始价值作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 我们关注一个企业 , 更多的是看它的现实价值及预期获利能力 , 因此 , 从发展的眼光看 , 固定资产折旧以原始价值计算有一些弊端 。折旧是对简单再生产资金的补偿 , 现行制度以原始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数 , 这样 , 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所计提的折旧额 , 只能做到帐面价值上的补偿 。
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只考虑了资产价值发生减损的情形 , 在固定资产重置价值升高的情况下 , 所计提的折旧额并不能做到实物更新上的资金补偿 , 难以达到实物资本的保全 , 就不能维持实物规模上的简单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