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让“文化IP”不成“文化挨批”

“文化IP”是一种以“文”承载用户情感意义并接受市场检验的符号、形象、元素、故事和载体 , 文以化人 , 文以载道 。
“文化IP”是一种新需求 。 因为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 就需要更美好的情感体验和精神生活 。 无论是一系列火热的服贸会、文创会、文旅会、文博会 , 以及火爆的故宫文创展、北京环球影城首开日、昆曲《世说新语》B站首发式等 , 还是对接当下“国学潮”“传统文化潮”的各类主题“地标热”“打卡热”“文创热”“悦读热”“寻宝热”“非遗热” , 以“文化IP”为核心的文化经济新业态 , 正在崛起发展中 。
这需要我们有更加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 还需要清醒地辨别哪些所谓的“文化IP”不值得倡导 , 甚至属于“文化挨批”的 , 初步梳理至少有以下八类 。
第一类 , 瞒天过海搞冒牌 。
中秋国庆双节接踵而至 , 大家都在晒的“LV月饼” , 到底是不是真的呢?来自上海的一条新闻披露 , 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犯罪增多 , 警方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 连续破获刑事案件10余起 , 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
各类假冒伪劣的“文化IP”和相关品牌消费品 , 鱼龙混杂 , 需要辨别 。
第二类 , 急功近利唯流量 。
因为对于“文化IP”的评价大多只关注单纯的流量/用户量 , 偏重于评估经济效益和产业价值 , 造成了“唯流量论”等不健康的行业倾向 。
第三类 , 恶意炒作吸眼球 。
“知名度”可能通过恶意炒作等获得 , 有时明明产品质量不高甚至存在瑕疵 , 还是通过一些明星代言、直播带货、轰炸广告等 , 贴上“文化IP”的标签肆意放大影响力 , 误导用户 。
第四类 , 倒买倒卖变异味 。
通过低价收购、快速交易、恶意抢注等形式 , 倒买倒卖各类已稍有影响的“文化IP”或“品牌” , 没有把精力放在创造真正有独特意义有感染力的故事、体验、场景和服务中 , 而是急于圈粉丝、建社群、卖高价 , 失去有支撑力的独特品牌价值——而真正有价值的品牌 , 是无价的 。
第五类 , 名不符实口碑差 。
现在一些“文化IP”一方面还没有积累起品牌信誉力、口碑度 , 另一方面创意设计制作产品的产量质量 , 特别是供应链、创新力、服务力等都未相应跟上 , 就急切瞄准衍生品市场 , 围绕“文化IP”形象开发生活消费礼品 , 以及文创旅游、主题美食、主题民宿等 , 往往上下游割裂、半途而废、难以持续 。
第六类 , 移花接木毁信誉 。
利用一些知名品牌(包括主流媒体)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文化IP”研究不深等 , 合作开发却自藏一“手” , 悄然低成本投入借鸡下“蛋” , 只为了迅速移花接木地打造出可以独立控制的“文化IP” , 把本属公益文化的核心要素商业化“占用” , 为下一步授权代理广告、垄断直销渠道、经营多元业务做准备 , 这种合作有一定隐蔽性和风险性 , 往往不会马上出问题 , 而是积累到一定时候大爆发 , 却已是“花”落人家、“木”已成舟、不可收拾 。
第七类 , 粗制滥造乱开发 。
没有一定水准的平面设计、立体设计和工业设计能力 , 更没有一定投入的科技研发、创意创新、产业运营、系统整合能力 , 有些“文化IP”从一开始就粗制滥造乱开发 , 跑马圈地 , 跑哪算哪 , 充满各种不择手段的投机性 , 往往损人害己 。
第八类 , 低俗浅薄没文化 。
笔者曾写过《缺“氧”的想象力》《哪有什么野蛮的“自生长”》等小文 , 都警示过被资本、明星绑架的那些“饭圈”乱象背后的追星热、打赏热、撕架热、网游热、解构热、历史虚无热、课外培训热……少数打着各种光鲜旗号的一些影视动漫游戏文旅娱乐等“文化IP” , 其实不过都是低俗浅薄追名逐利的种种商业营销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