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保障水平相协调 。法律援助经费由法律援助机构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 。第六条 鼓励社会支持、资助法律援助事业 。法律援助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事项中需要查阅、调取、复印相关资料和依法取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并减收或者免收相关费用 。单位和个人向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捐助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前全额扣除的税收优惠 。第七条 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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