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无须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形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
(四)行政诉讼代理;
(五)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第三章 法律援助程序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填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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