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何谓“经济困难”,并没有规定一个全国统一标准,而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
目前,我省及其他一些地方多以“低于较低生活保障线”为“经济困难” 。
衡量经济困难有四个标准:
1、经济困难标准依申请人是否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来确定 。
具体标准以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标准额度为准 。
2、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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