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表怎么写( 三 )


(4)民兵民工因战或参加军事训练致残,无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致残其评残参照以上2、3款办理 。4、审批程序 (1)本人向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参加工作或入伍时间,负伤时所在单位、职务,致残时间、地点、原因、部位,致残时组织的处理意见,以及现在残情(四方区医院出具的《检查伤残证明书》)等情况,并随交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下同)一张 。
(2)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申请人档案的负伤记载材料或负伤时的原始病历资料,旁证材料,以及申请人简历,连同本人书面申请,一并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区民政局报告 。(3)区民政局经审查认为可以评残的,填写《呈批报告表》(一式三份),连同本人申请、单位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市民政局 。
(4)由市民政局批准,区民政局发证抚恤 。5、审批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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