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企证明怎么写( 二 )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 。
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 。
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 获得国家专利技术、在行业领域有特长或知名度、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性放宽至70岁,女性放宽至65岁 。
(十)毕业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及民办幼儿园创办者 。1、毕业年度的在校大学生是指大学生在大学毕业的最后一个学年内申请创办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所创办企业经营注册地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的,可直接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提交《申请书》,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2、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是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并明确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的先进人物或先进工作者;获得区县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具备上述条件的在职国家公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
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创业者需持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进行认定 。两种依据都遗失的,凭奖励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进行认定 。
3、民办幼儿园是指新建民办幼儿园可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
4. 如何申请微企 业审核按照尽职审查和集中会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申请人向拟创业所在区县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264626563(自治县)微企办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后,微企办审核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由工商、财政、税务、教育、人力社保、科技、金融、承贷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会审 。审核小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会审1次,并审定财政资本金补助比例 。(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应在拟创业所在地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银行中选择一家开户银行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设帐户,并将投资资金存入该帐户 。(二)申请人通过创业审核,且投资资金到位后,由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本金补助 。财政部门按照微企办审定的补助比例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补助资金转入申请人开设的帐户 。(三)创业者投资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区县(自治县)微企办应当按照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转到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办完营业执照 。
所需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 “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 “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5. 微型企业网上申请表怎么填 可以到当地工商所领取有关宣传资料
一、1.雇员(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微型企业 。
二、属于“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职高、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 。扶持对象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并经创业培训,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同时,无在办企业 。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伙企业或公司中的份额或投资比例不低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