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企证明怎么写

1. 小微企业证明怎么开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需要开具小微证明的企业必须注册在本辖区内,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内含企业情况简介,出具小微证明用途等,并由属地街道经济办或软件园招商处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2、上年度末的国税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与社保局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表或明细表(从业人数)以及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5、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3-5项需携带原件,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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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填写微型企业申请书 微型企业贷款申请书 一、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户口簿; 4.居住证明; 5.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微企证明怎么写】 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住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上出具同意推荐意见 。
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以及办理工商执照所需要的场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手续提交拟创业所在地工商所 。三、经微企办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 。
3. 微企申请需要哪些步骤和条件 问题办理回复人:微企创业平台微企申请步骤: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身份证明、户口簿、居住证明、属于“九类人群”证明)向经营地所在工商所提出微企申请;第二步:参加当地工商局微企办组织的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参加过社保局组织的创业培训的申办者,可不再参加培训);第三步:等待评审委员会对财政扶持资金的评审结果,并领取评审意见书;第四步:向经营所在地工商局(所)申请企业注册登记 。
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三)具有创业能力(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九类人群”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 。
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 。
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
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在户籍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 。
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 。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
(五)三峡库区移民 。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
(六)残疾人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
(七)城乡退役士兵 。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