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信息怎么写( 二 )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 。
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 。
承租双方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其他经济措施 。
4、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
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租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纳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额的20%身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 提供虚假信息 (2) 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转借、转租的 。(3)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
(4) 承租方涉嫌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
5、承担擅自改善、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
7、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 。
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管理部门处理 。出租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的,可能向承租方要求赔偿 。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 。
3. 私家车出租怎么发布信息呢 一,挂靠中介 。
二,网上发帖或张贴通知 。
不通过中介时,谈好出租佣金 。应收取对方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还再加上一定数量的违章、车损保证金 。记录车况,油表,写好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