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
4. 租赁合同怎么写 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 。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 。
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的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 。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
编辑本段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
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 。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 。
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