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什么情形下无过错一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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