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哪些财产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该房屋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 。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该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哪些财产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