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人的钱怎么写收条

1. 我还给别人钱,可以我写收条内容让对方签字吗 “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 。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 。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 。
“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 。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 。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甲借钱给乙,乙开具了“收条”给甲收执 。后来,乙不还钱,甲凭着“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乙不承认借钱一事 。结果法院判决甲败诉 。甲在此案中败诉的理由很简单,在乙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是一张“收条”是不能证实“乙欠甲的钱”这一对象的 。因此,“收条”和“借条”是不可以乱套用的 。
另外,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支付货款或费用一方也常常会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发票”与“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票”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 。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无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的角度来说,在正式的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货款(费用)时都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发票 。
2. 别人还钱怎么写收条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 。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 。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 。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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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 。
如果是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和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 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 。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