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信报警怎么写

1. 报案信怎么写 报 案 信 致:福州市公安局 报案人系专业从事印刷的公司 , 今年年初经人介绍 , ***陆续与报案人有业务往来 , 至2006年5月15日止欠报案人23万多元的印刷费用 , 同日***写下欠条承诺同年6月1日前归还20万元 , 但并未还款 , 期间还陆续向报案人下达订单 , 报案人也按约交货 。
后***主动要求与报案人订立书面合同 , 经协商双方于2006年8月12日订立《印刷合同》 , 合同约定报案人发货之日起十日内***应付清全部货款 , 最迟于当月30日前付清 。但至2006年9月26日止 , ***共欠货款69.467万元 。
此后 , ***音信全无 , 报案人遂派出员工于同年10月4日前往***住地东莞莞城区罗沙路2号国泰公寓717室 , 被房东告知***已于2006年8月18日前退租 , 不知所踪 。后赶往其莆田住址 , 也不见踪影 。
报案人认为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 诱骗报案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 在收受报案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的 , 且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合同诈骗 , 故特向贵局报案 。此致 敬礼 报案人: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
2. 个人被诈骗后怎样写报案信 一、如何接受刑事立案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 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 , 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 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 , 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 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第4款规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 , 适用第三款规定 。
因此 , 对于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来源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应当接受并进行登记 。接受并不等于立案 , 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种决定 , 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对立案材料来源的受理 。接受以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 , 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 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对于属于自己管辖 , 但根据案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 , 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 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
二、可以口头告诉吗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 应当写成笔录 , 经宣读无误后 , 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
1、严格区分诬告与错告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 , 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 , 只要不是捏造事实 , 伪造证据 , 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 , 甚至是错告的 , 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
2、保障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的安全并满足其合法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 , 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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