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 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 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 经过六十日 , 即视为送达 。
公告送达 , 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
文章插图
- 行书利字怎么写
- 怎么写传统文化的作文300字三年级作文
- 英语很多人怎么写
- 二年级比喻句怎么写
- 毛笔字见怎么写
- 刚买来的鳄龟怎么养 刚买的小鳄龟怎么养
- 宝宝有时候做鬼脸怎么回事 宝宝睡觉做鬼脸是怎么了
- 怎么分辨婴儿的皮肤问题
- 护工发票怎么写
- 鱼扎堆在角落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