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委会怎么写房产证明 村委会房产证明参考: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区/村/居委会 路 号 室拥有房屋一套 , 产权属于 所有 , 面积为 ㎡ 。
特此证明 。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证明机构
经办人 : (盖章) 日期:
扩展资料: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的相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 ,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 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 核发证书 , 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 , 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 , 合理布局 , 综合开发 。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 , 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 ,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2.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应该怎么写 抵押行为无效 , 你的权益无法保证: 1、农村住宅用地属于农村宅基地 , 只拥有使用权 , 不得上市销售 , 只能在集体内交易; 2、如果你是本村户口 , 才可以合法交易这栋房子 , 而且你也只能出售给本村人 , 请三思而行 , 农村房屋证明。
一、联建的定义及特征 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 他方提供资金 , 进行合作建房 , 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 。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开发合同都属于联建合同 。
从概念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联合开发房地产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联营 , 具有如下特征: (一)、主体特定性 。体现在联合开发双方中必须有一方以上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 合作开发房地产 , 至少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的资格 , 否则 , 联建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定了较高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 , 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 ,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 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 , 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以确保进入该领域的公司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 。
(二)贯彻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实践中 , 有很多联合开发行为就是因为违反了联营个这一基本原则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
比如 ,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中约定:甲公司仅负责提供建设用地 , 不参与项目的建设管理 , 不论项目是否赢利 , 乙公司均应向甲公司支付若干收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 , 此类条款属于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 , 应认定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