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申请怎么写( 二 )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注: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请单位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
3. "卫生许可证书面申请书"怎么写 办理“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 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到卫生防疫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一、登记要求:准备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持其主管部门证明 。
已开业需补办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携带介绍信和工商营业执照 。上述手续齐全者,发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2份 。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营者要提供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卫生设施等有关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墨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准确 。填好后由经营者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卫生防疫机构 。
第四条 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在45日内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若有漏项、错误处应通知其补正 。对申报材料合格者,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助理卫生监督员(其中卫生监督员不少于1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填写卫生评价意见,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
第五条 发放“卫生许可证”和通过复核的条件: 一、经监督检查后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体检合格,对传染病患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在80%以上 。第六条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卫生防疫机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经营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 。
第七条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一、“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写明编号、单位全称、经营项目、发证日期,并加盖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如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要在“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其兼营项目 。
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签发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三、“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1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期满前30日将“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发给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在15日内填写并交回“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 。
监督机构收到“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后60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的复核审查,在“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上填写复核意见,合格者加盖“审核章” 。“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一式2份,1份存档,1份交经营单位 。
四、经营单位领证后如有新增经营项目,须申报新增经营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卫生监督、监测 。链接次网页查看详情 。
4.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怎么写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营者要提供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卫生设施等有关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