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证申请怎么写

1. "卫生许可证书面申请书"怎么写 办理“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 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到卫生防疫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一、登记要求:准备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持其主管部门证明 。已开业需补办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携带介绍信和工商营业执照 。上述手续齐全者,发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2份 。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营者要提供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卫生设施等有关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
(二)“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墨笔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准确 。填好后由经营者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卫生防疫机构 。
第四条 卫生防疫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在45日内逐项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若有漏项、错误处应通知其补正 。对申报材料合格者,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助理卫生监督员(其中卫生监督员不少于1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填写卫生评价意见,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
第五条 发放“卫生许可证”和通过复核的条件:
一、经监督检查后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
二、从业人员体检合格,对传染病患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在80%以上 。
第六条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卫生防疫机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经营单位改进后重新申请 。
第七条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一、“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写明编号、单位全称、经营项目、发证日期,并加盖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如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要在“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其兼营项目 。
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签发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三、“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1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期满前30日将“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发给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在15日内填写并交回“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 。监督机构收到“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后60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的复核审查,在“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上填写复核意见,合格者加盖“审核章” 。“卫生许可证复核登记表”一式2份,1份存档,1份交经营单位 。
四、经营单位领证后如有新增经营项目,须申报新增经营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卫生监督、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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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怎么写 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提供一张固定格式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表格,申请人只需按照内容如实填写即可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