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特征描述怎么写

1. 如何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项目名称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 。由于项目特征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关系到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因此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 。由于种种原因,对同一项目特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描述 。尽管如此,体现项目特征的区别和对报价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必须描述,内容的描述可按以下把握:
(1)必须描述的内容如下:
1)涉及正确计量计价的必须描述: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 。
2)涉及结构要求的必须描述:如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或C30).
3)涉及施工难易程度的必须描述:如抹灰的墙体类型(砖墙活混凝土墙) 。
4)涉及材质要求的必须描述: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碳钢管、无缝钢管) 。
(2)可不描述的内容如下:
1)对项目特征或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以不描述:如混凝土柱高度、断面大小等 。
2)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不描述:如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等 。
3) 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确定的可不描述:如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类径、砂的种类等 。
4)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不描述:如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等 。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如下:
1)无法准确描述的可不详细描述:如土壤类别可描述为综合等(对工程所在具体地点来讲,应由投标人根据地勘资料确定土壤类别,决定报价) 。
2)施工图、标准图标注明确的,可不再详细描述 。可描述为见xx图集xx图号等 。
3)还有一些项目可不详细描述,但清单编制人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应注明由投标人自定,如“挖基础土方”中的土方运距等 。
对规范中没有项目特征要求的少数项目,但又必须描述的应予描述:如A.5.1“长库房大门、特种门”,规范以“樘/”作为计量单位,如果选择以“樘”计量,“框外围尺寸”就是影响报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就必须描述,以便投标人准确报价 。同理,B.4.1 “木门”、B.5.1 “门油漆”、B.5.2“窗油漆”也是如此 。
需要指出的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规定 。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因其讲的是工程实体特征,直接影响工程的价值 。工程内容无须描述,因其主要讲的是操作程序,二者不能混淆 。例如砖砌体的实心砖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项目特征”栏的规定必须描述砖的品种是页岩砖还是煤灰砖;砖的规格是标砖还是非标砖,是非标砖就应注明规格尺寸;砖的强度等级是MU10、MU15还是MU20,因为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直接关系到砖的价值;还必须描述墙体的厚度是一砖(240mm)还是一砖半(370mm)等;墙体类型是混水墙,还是清水墙,清水是双面,还是单面,或者是一斗一卧围墙还是单顶全斗墙等,因为墙体的厚度、类型直接影响砌砖的工效以及砖、砂浆的消耗量 。还必须描述是否勾缝,是原浆还是加浆勾缝;如是加浆勾缝,还须注明砂浆配合比 。还必须描述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是M5、M7.5还是M10等,因为不公强度等级、不同配比的砂浆,其价值是不同的 。由此可见,这些描述均不可少,因为其中任何一项都影响了综合单价的确定 。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内容”中的砂浆制作、运输、砌砖、勾缝、砖压顶砌筑、材料运输则不必描述,因为,不描述这些工程内容,承包商必然要操作这些工序,完成最终验收的砖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