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分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 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 抢劫罪是行为犯 。抢劫未遂和抢劫既遂认定如下: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 , 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 , 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 , 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 。因此 , 无论抢到财物与否 , 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 就是既遂;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怎么分】(3)一般抢劫罪 , 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结果加重犯 , 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