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材料怎么写

1. 检察院材料怎么写 向检察相关申请抗诉时,应该提交抗诉申请书、抗诉的证据、法院判决书等的材料,提交时可以由本人提交,也可以由委托人提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申请抗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
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 。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
2. 村民向检察院举报村干部材料怎么写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建议立即向当地人民检察院举报,如你不会写,建议委托律师代写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3. 写给人民检察院的材料叫什么 写给人民检察院的材料叫申诉书 。
详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主要有以下来源: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的 。第五条 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一)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四)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 (五)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
第八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
4. 自荐材料 请注意以下要点:
一、对检察院的认识,主要写明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还承担反腐倡廉职责 。
二、对检察院的景仰和向往之心;
三、自己的经历以及在部队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四、自己的法律水平,检察院是政法机关,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要写明自己对法律感兴趣,如果法律相关的学历和证书要写明;
五、表一下决心,如果能够进入检察机关将如何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