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怎么写条

1. 放高利贷借条怎么写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超过法律限额的利息不会被支持,所以无论怎么写,超过法定刑限额的部分都属于无效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 放高利贷借条怎么写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超过法律限额的利息不会被支持,所以无论怎么写,超过法定刑限额的部分都属于无效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3. 放高利贷要怎么写借条才能和到法律保护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也就是说高于的 部分, 借款者可以不给利息,给了的话可以要回来 。
4. 放高利贷的借条怎么写 写借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l、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 。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 。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 。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 。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两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