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是否侵犯著作权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是否侵犯著作权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会被没收、销毁侵权盗版光碟和主要用于制造盗版光碟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依据】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是否侵犯著作权】《商标法》第60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