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