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什么证据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什么证据

一、欠款纠纷中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第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
第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 。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 。
二、证据的收集
证据包括的范围很广,一般认为,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民事交易过程中,一般最好取得书面的证据,如合同书、欠条、借据等等 。
此外,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法律依据】
【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什么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